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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85%”、“不合规费用”监测情况的周通报(9月25日-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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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 |||
根据《甘肃省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及督导考核问责办法》(甘卫发〔2018〕165号)等文件规定,从8月份起,省卫生计生委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抽取数据对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报销比例高于“85%”、不合规费用、3000元兜底保障等健康扶贫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进行周通报,同时全面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为进一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识别问题,现将因身份识别不准确有关情况一并通报,并且通报中增加了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质量、各市州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情况。 一、总体情况 9月25日-9月28日全省共有建档立卡出院病人5694例,5162例合规报销比例大于85%,其中,3973例介于85%-90%,占总出院病人69.78%;1189例大于90%,占总出院病人20.88%;532例转人工, 占总出院病人9.34%;不存在不合规费用。因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问题未能实现“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实际报销比例低于85%、个人合规自付费用大于3000元的共有34例。 二、省属10家医疗机构数据监测情况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省属10家医疗机构各项指标均合格。 三、各市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据监测情况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14个市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项指标均合格。 四、各市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据监测情况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各项指标均合格。 五、建档立卡户身份识别有关情况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有问题的共有34例。其中在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显示患者不是精准扶贫户共18例;双重身份(是建档立卡户,又是退休职工或其他参合人员)共5例;患者身份基本信息有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不相符)的共6例;出入院身份不一致的共5例(详见附件)。 六、电子病历数据质量及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启用情况 (一)电子病历数据质量 根据《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接口文档》,对各医疗机构上传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电子病历从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及时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打分,总体情况如下: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省属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质量较好的单位是省人民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数据质量较差的是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见表1)。 表1 省属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质量统计表 9月25日-28日监测数据显示,各分市州电子病历数据质量较好的市州是定西市、兰州市、武威市;数据质量较差的是陇南市、嘉峪关市、白银市(详见表2)。 表2 各市州二级以上医院电子病历数据质量统计表 (二)村卫生室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10月1日-7日监测数据显示,分市州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村卫生室信息系统”)累计使用率较好的市州是金昌市、张掖市、嘉峪关市,较差的市州是庆阳市、天水市、甘南州(详见表3)。 表3 甘肃省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统计表(不包括兰州) 六、存在的问题 (一)建档立卡户身份识别情况 针对在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显示患者不是精准扶贫户的18例患者,由当地人社部门和扶贫办逐一核查身份信息,并在省级扶贫大数据库中予以更新;针对重复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机构在报销时,按后参保信息予以报销;针对患者身份基本信息有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不相符)的6例患者,由当地人社部门和扶贫办逐一核查身份信息,并在省级扶贫大数据库中予以更新;针对出入院身份不一致的5例患者,由当地医保部门将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反馈扶贫部门负责解决。 (二)电子病历数据质量较差 与上周通报相比,省属医院中省康复中心医院电子病历数据质量没有改变,提出批评。14个市州中,陇南市电子病例数据质量差,不积极整改,提出批评。 (三)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启动率不高 与上周通报相比,陇南市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启动率仍然最低。各市州要加大村卫生室信息系统推进力度,确保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全覆盖。 近期我委将启动对电子病历数据质量、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启用情况约谈问责机制,请务必高度重视电子病历数据质量和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启用工作。 七、各部门职责及约谈问责方式 通报中出现的问题,涉及人社、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核查整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5%”由人社、保监部门负责落实;“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由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由民政部门负责落实;不合规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落实。 对被通报的医疗机构第一次被通报自行整改;第二次被通报,由省卫生计生委提醒约谈相关市州卫生计生委和省属医疗机构,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提醒约谈辖区医疗机构;第三次被通报,省卫生计生委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各市州卫计委要将约谈、问责情况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反馈。 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处联系人:何乃玉,联系电话:13893166200 省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白焕莉,联系电话:18993295151
附件: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不一致问题数据汇总表(9月25日-28日)1.xlsx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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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 |||
抄送: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保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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